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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将采取8项措施确保“十一五”目标完成
撰写时间: 2007-06-07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在今天(6月5日)举行的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透露,环保总局将采取八项措施确保“十一五”目标的完成。

  张力军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4月27日,国务院召开了节能减排的电视电话会议,温家宝总理在会上就节能减排工作进行了全国性的动员和全面的部署。5月底,国务院又下发了节能减排的综合性工作方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家环保总局就是要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国务院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具体来说主要是要做八项工作:

  一是指导地方政府编制减排工作方案和年度减排计划,把减排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协助有关部门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落后的产能,实现结构调整的减排。

  三是督促地方政府和重点排污企业加快治污设施建设的进度,实现工程减排。

  四是加强环境监管,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控制污染物的增量,提高污染物排放的达标率,实现管理减排。

  五是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出台有利于减排的经济政策,形成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六是加快减排的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的建设。

  七是落实地方政府和企业减排的责任,实行严格的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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