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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保局于2006年12月13日组织对肇庆市环境监察支队标准化建设验收,验收小组由广东省环保局、广东省环境监察总队、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韶关、茂名、阳江、清远等市环境监察支队有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听取了肇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实施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的工作情况汇报,对肇庆市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的有关文件、档案材料、执法装备、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等方面进行了实地核查。一致同意肇庆市环境监察支队标准化建设通过验收。 验收小组希望肇庆市环保局继续巩固完善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成果,以环境综合执法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全市各县级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全市的环境监察能力与水平。同时积极争取财政、编制、人事等部门支持,增加人员编制,确保执法经费,加强环境应急和环境信息化建设,促进全市环境监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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