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成员
机构介绍
工作职责
政务公开
办事指南
理论学习
行风建设
环境保护创建
环境监测管理
环境保护考核
水气声环境管理
固体废物管理
建设项目管理
核安全与辐射
排污收费
环境信息
最新法规
环境保护及相关法律
环境保护及相关行政法规
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
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环境计划规划
环境科技
工作程序
环境执法
专项行动
环境宣教动态
绿色创建
环境知识
 首 页 
 
机构介绍
 
政务信息
 
环保政务
 
法律法规
 
规划环评
 
环境监察
 
自然生态
 
宣传教育
 
环保产业
 
环保新闻 更多  
工作动态 更多  
公众监督
污染投诉(信访):12369 0758-2781083
业务办理:0758-2313370、2313110
效能监察:0758-2781068
站内调查
 肇庆环保网 > 工作动态

严威盛局长在全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签订会议上的讲话
撰写时间: 2006-10-25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肇庆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签订会议发言材料之一


明确目标  落实责任

努力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任务

——在全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签订会议上的发言

肇庆市环保局局长  严威盛

(2006年 10 月24日)

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召开“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签订会议,部署我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作,签订目标责任书。市领导十分重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作,杨浩明市长将作重要讲话,全市环保部门一定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狠抓落实,确保我市“十一五”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和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为此,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国家要求在“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排放总量要削减10%,广东要求削减15%。省下达我市“十一五”期末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8万吨和3万吨,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十五”时期,我市以“创模”为载体,深入开展治污保洁和环境综合整治工程,200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27835.39吨,二氧化硫为25665.31吨,分别控制在省下达的3万吨和2.6万吨指标内,在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全市环境质量保持良好。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实现“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十一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出,全市经济年平均增长速度13%,GDP总量翻一番,而排放的污染物不能增加,任务是相当艰巨的。从今年上半年情况来看,我市这两项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但与我省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比去年同期减少1.1%和2.9%比较,我市有明显的差距。
    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大举措。国家环保总局周生贤局长强调,分解落实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是今年下半年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市政府根据省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制定了总量控制目标分配方案,并将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各地环保部门要按照市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抓紧完成各地总量目标和削减指标分配方案,将总量控制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责任,报请本级政府批准实施。
    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从源头控制排污总量
    各地环保部门要坚决贯彻省委张德江书记关于环保的“三句硬话”和黄华华省长的“五个不批”的指示精神,将总量控制目标作为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的重要依据,严把环保准入关,严防落后生产技术、设备、产品和已关闭的企业向山区转移,从源头控制排污总量。已超出总量控制目标、跨行政区交接断面水质超标的地区,环保部门要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新建项目所增加的污染物排放要在本地区内削减,不得超过总量控制目标。各地环保部门要严格遵守建设项目分级管理规定,不得越权审批建设项目。同时,要强化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加强对建设项目试运行和验收的环境管理工作,切实扭转重审批轻监管的局面,严肃查处违法投产、违反“三同时”的建设项目,对未经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产,对以试产为由拖延“三同时”验收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
    三、加大污染源整治力度,努力削减排污总量
    一是抓紧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作,努力削减重点污染源排污总量。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作方案》,这次我市开展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的范围共82家,包括我市列入省排放废水重点污染源37家、废气重点污染源31家和所有电镀企业。废水排放的企业主要是占工业废水污染负荷82%的食品制造业、纺织品制造业、造纸及纸品制造业;废气排放的企业主要是水泥制造业、火力发电、燃煤锅炉。这次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作,要求所有纳入考核范围的企业,在2006年年底前,其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噪声必须达到省和国家的标准,危险废物要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化处理处置。在2008年年底前,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必须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这次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作比2000年的环保“一控双达标”的要求更高、更严格,各地环保部门要抓紧查清各地污染源排放现状和分布情况,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综合整治,努力削减重点污染源排污总量。同时,要做好重点污染源调查评估工作,建立污染源动态管理平台和管理体系,建立在线监控和长效管理机制,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禁止无证或超总量控制排放。二是加大治污力度,努力削减污染负荷。以珠江综合整治和治污保洁工程为载体,加快环保工程建设,削减排污总量,为经济发展需要腾出排污总量指标。城区要严禁上4吨以下燃煤锅炉,严格禁止新建13.5万千瓦以下的发电机组,2007年前全部关闭5万千瓦及以下机组,对尚未配套建设脱硫设施的企业,其燃煤含硫量控制在0.7%以下,燃油含硫量控制在0.8%以下,达不到要求的必须配套使用固硫剂或脱硫剂;要加大对水泥行业的污染整治,切实控制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要加快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配套设施建设,重点是加快纳入珠江综合整治任务的德庆、广宁县城区生活污水厂建设,推进市城区第三污水厂、鼎湖区、高新区、怀集县、封开县、四会市二期、高要市二期等生活污水处理厂上马。“十一五”期末,全市日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增加14.5万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要达到60%以上,所有县(市、区)所在地的城镇和60%的中心镇都要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要达到60%,预计可削减化学需氧量8000吨,对缓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与水环境保护的矛盾将发挥重要的作用。三是深入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坚决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各地要结合今年环保部门开展的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保障环境安全专项行动,强化现场环境监督执法检查,建立健全环保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监察、发改、工商、经贸、供电、安监、公安等部门的联合,大力推进环境综合监督执法工作。要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发动群众监督和举报不法排污行为,健全12369投诉电话和其他公众参与环保工作渠道。实行企业环保信用制度,定期公开重点污染源环境信息。提高现场检查的实效,加大查处不法排污行为力度,对超标排污的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治理,逾期不达标的,必须坚决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对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偷排漏排污染物的,依法严肃处理。各级环保部门要依法足额向排污企业征收排污费,充分运用经济手段促进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和治理污染,使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的控制。
    四、加强环保队伍自身建设,提高环境监管能力
    各地环保部门要树立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的信心,要把党和国家保护环境的政治意志转化为环保部门实际行动,把国家宏观调控的重大决策转化为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把人民群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转化为保护环境的动力。要认真落实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确定的“气五条”、全国水污染防治电视电话会议确定的“水六条”,把各项污染物总量控制保证措施落到实处,强化环境监管。各地环保部门要加强自身队伍的作风建设,当前环境监管的任务越来越重,力度越来越大,要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责任心,积极创新,秉公办事,严格执法,对执法犯法、违法违规的行为,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同志们,现在目标和责任已经明确,关键是要狠抓落实。各地环保部门要把握好当前的有利时机,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切实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落到实处,为实现我市“十一五”环保目标而努力奋斗。

【打印本稿】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本网站由广东省肇庆市环境保护局、新以太科技有限公司制作维护
www.zqepb.gov.cn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星湖东路76区
如果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e-mail:webmaster@zqepb.gov.cn
环保举报 投诉热线:1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