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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肇庆环保网 > 环保政务 > 固体废物管理 > 办事程序和管理规定

肇庆市环境保护局固体废物行政许可集体审批制度
撰写时间: 2008-01-23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一、设立目的
      确保有关固体废物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平性和公正性,解决固体废物行政许可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二、组成人员
      召集人:杜金良
      副召集人:王建富
      成  员:关志坚、谭军松、陈伟泉、冯枝颖、周晶、黄铁
      记录员:冯枝颖、周晶
      三、工作职责
       1、限制类进口废物申请的初审
       2、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
       3、研究确定涉及上述事项的执行政策和技术规范。
       四、工作程序
       由召集人或由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在每两周的周二上午召集,参加的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固废中心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按照行政许可的相关要求,做好资料的初步审核、提出拟办意见并准备好相关会议材料。
        根据集体审批的决定,固废中心做好会议记录并具体办理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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