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肇庆市污染源监督监测季报
(二○○三年第一季度)
一、监督监测概况 二○○三年第一季度,肇庆市环境监测站对58个排污单位进行废水污染源监测(其中污染源委托41间、监督监测9间、验收7间、污染事故1起);废气污染源监测11间(其中污染源委托7间、监督4间);噪声污染源监测31间(其中污染源委托20间、监督监测7间、验收2间、仲裁2间)。 本季度污染源监测主要监测了废水、废气、噪声,主要污染因子为: 废水:PH值、SS、CODcr、BOD5、石油类、动植物油、氨氮等。 废气:烟尘、SO2、烟色(林格曼)。 噪声:噪声源及对应的边界噪声强度。 二、排放标准 废水污染物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相应标准;大气污染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相应标准,厂界噪声执行国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标准。
三、监测结果统计 1.废水 监测废水排污单位58间,其中饮食业17间,工业企业40间,基本上能达标排放,三榕油码头污染事故能及时处理好。 2.废气 烟尘、SO2监测排污单位11间,对烟色(林格曼)监测排污单位,基本能做到净化处理,达标排放。 3.噪声 噪声监测污染源单位31间,其中饮食业有9间,工业企业22间,基本上能达标,工业企业主要是监测车间各种机械设备、锅炉、发电机等运转时的噪声。 四、重点工业污染源监测情况 本季度监测重点工业污染源有10间,能达标排放,主要监测废水(每年4次)和烟尘、SO2(每年2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