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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污染源监督监测季报
(二○○三年第四季度)
一、监督监测概况 二○○三年第四季度,肇庆市环境监测站对41个排污单位进行废水污染源监测,(其中委托17间、监督12间、验收12间);废气污染源监测46间,(其中委托12间、监督33间、验收1间);噪声污染源监测46间,(其中委托24间、监督6间、验收16间)。 本季度污染源监测主要监测了废水、废气、噪声,主要污染因子: 废水:PH值、SS、CODcr、BOD5、石油类、动植物油、氨氮等。 废气:烟尘、SO2、烟色(林格曼)。 噪声:噪声源及对应的边界噪声强度。 二、排放标准 废水污染物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相应标准;大气污染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相应标准,厂界噪声执行国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标准。
三、监测结果统计 1.废水 监测废水排污单位28间,其中饮食业6间,工业企业22间,基本上能达标排放。 2.废气 烟尘、SO2监测排污单位10间,对烟色(林格曼)监测排污单位,基本能做到净化处理,达标排放。 3.噪声 噪声监测污染源单位46间,基本上能达标,工业企业主要是监测车间各种机械设备、锅炉、发电机等运转时的噪声。 四、重点工业污染源监测情况 本季度监测重点工业污染源有9间,主要监测废水(每年4次)和烟尘、SO2(每年2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