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局领导指示,2005年1月5日至15日,省环境监察总队组成两个调研小组,对广州、深圳、东莞等10个地级市15家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电力企业SO2排污收费情况进行了广泛调研。调研结果表明,2004年该15家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电力企业SO2排污费为8988.53万元,占全省排污费总额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