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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环境监察专项资金今年支持中西部
撰写时间: 2007-07-25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今日透露,我国已设立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专项资金,以提高中西部等贫困地区环境监察机构现场环保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这位负责人表示,今年的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县级环境监察机构的能力建设,主要包括环境监察现场执法交通工具、执法取证设备购置。据他介绍,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本专项和减排专项没有补助过的县级环境监察机构,以及近三年补助过但能力仍然薄弱的县级环境监察机构。

  同时,还将对区域有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地区、工业园区密集地区、重污染企业集中地区的环境执法能力建设进行支持。据悉,对巢湖、滇池流域监察执法能力给予适当倾斜。

  这位负责人说,去年我国就已经开始向中西部贫困地区县级环境监察机构发放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其依据是2004年财政部出台的《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日前,今年的基金已经开始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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