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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肇庆环保网 > 污染源普查 > 省污染源普查文件

关于污染源普查任务分工的通知
撰写时间: 2007-11-29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粤环办(2007)145

 

关于污染源普查任务分工的通知

局机关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为确保我省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局领导的指示,现依据各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的职能,落实普查任务,请遵照执行。

办公室:综合协调工作,筹办大型会议和落实普查宣传工作。

  办:审核废水排放相关指标和有关数据。

规划处:落实省本级普查经费和对困难地区补助经费。

污控处:负责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机动车排气等普查内容的培训,并对相关数据审核。

科技处:与农业部门和海洋渔业部门联系,督促农业组开展普查工作。

监督处:确定重点污染行业名录,组织审核新建项目普查数据。

核管处:与国土、经贸、卫生、信息产业、广电等部门协调,负责辐射污染源报表的普查工作。

监察分局:指导各地环境监察部门参与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选聘工作,协助对污染源数据进行现场审核。

监测中心站:督导各地开展普查监测工作,收集和审核监测数据,制订全省普查监测数据抽测和质量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协助省环境信息中心编制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软件,制定广东省主要行业产排污系数。

辐射中心:组织实施全省辐射污染源调查和监测,负责全省辐射污染源调查的技术指导,审核辐射污染源监测数据。

环保学校:制定全省污染源普查培训方案,并组织培训工作。

信息中心:编制普查清查软件,会省监测站编制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软件,协助确定重点污染行业名录,指导各地处理和汇总普查数据。对全省普查数据进行汇总校验和上报。

宣教中心:具体协调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做好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环保  污染  普查  通知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7112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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