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简 报
第2期
肇庆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肇庆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准备阶级工作情况通报
为切实推进我市污染源普查各项工作,督促各县(市、区)污染源普查进度,现场解决污染普查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十一月中下旬,市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对各县(市、区)污染源普查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简报如下:
一、成立普查机构、制定普查方案工作进展顺利。
各县(市、区)全部成立了以分管环保的县(市、区)领导为组长的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结合当地实际,印发了普查实施方案,明确普查工作的具体承办部门。
二、部分县(市、区)召开了污染源普查动员大会
我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召开后,各县(市、区)都抓紧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启动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鼎湖、德庆、封开、高要都召开了污染源普查动员大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力地促进和推动了当地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开展。
三、基本完成普查经费申报工作
普查经费是开展各项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关键,各县(市、区)根据省、市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当地的实际,编制了当地的污染源普查经费申请,并上报当地政府。封开县政府在年底财政经费紧张的情况下,给县普查办落实了今年污染普查经费8万元,以保证封开县污染源普查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普查员、普查指导员队伍基本落实
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是开展污染源普查各阶级工作的基础。各县(市、区)普查办根据粤污普办〔2007〕36号文的要求,在县(区)、镇(街道办)、村(居委会)等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选聘符合条件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充分发挥其熟悉当地情况的特点,开展污染源普查和清查工作。目前,各县(市、区)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队伍已基本落实。怀集县在选聘的普查员、普查指导员中抽调了三名文化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同志,充实到县普查办,并与原单位办理了借调手续,作为县普查办的常驻工作人员,加强了怀集污染源普查各项工作的落实。
五、存在问题
我市污染源普查前一阶段的工作总体情况是好的,但还是不尽人意,存在问题:一是部分县(市、区)普查办对普查工作复杂性认识不足,没有积极协助政府召开污染源普查动员会议,导致污染源基础资料收集和污染源清查工作进展缓慢。二是落实普查经费进展不理想,由于污染源普查工作是跨年度开展,大部分(市、区)财政部门都将普查经费放到2008年财政预算中,使2007年污染普查准备阶段工作开展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