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简 报
第4期
肇庆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国家污普办质量核查组到我市检查工作
1月16日~17日,国家污普办副主任陈善荣、省污普办副主任吴洪杰率领质量核查组一行8人对我市污染源普查准备阶段工作进行检查。市污普办向国家污普办质量核查组汇报我市污染源普查准备阶段的总体工作情况和全面普查阶段工作安排,陈善荣副主任强调,污染源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调查,各地要充分认识到普查质量核查工作的重要性,把好质量控制关。
核查组对高要市的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组建情况及普查经费落实情况、普查实施方案和普查宣传计划的制订实施等各项准备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随机抽取了5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进行考核,检查培训质量。抽取了高要市蚬岗镇作为样本区,在该镇随机抽取了10个工业源、20个生活源核查是否真正进行过入户清查摸底、清查表指标及污染源分类是否正确。
核查组肯定了我市污染源普查准备阶段各项工作进度和做法,特别是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培训和清查工作的开展方式等方面结合本地实际做出了特色。
我市开展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质量检查
根据广东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准备阶段质量核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粤污普办[2008]6号)文的要求,我市在1月22日~25日对各县(市、区)污染源普查清查阶段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培训质量和规范管理和清查报表数据质量,随机抽取部分街道,实地检查了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对清查表指标的理解和清查工作质量。市污普办杜金良副主任在检查中强调,质量管理是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要高度重视清查和普查阶段中的质量控制工作,建立四级数据审核制度,在每个阶段工作完成后做好核查,确保漏查率、重复率、错误率等指标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报:刘惠祥常务副市长、梁卫东副秘书长,广东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送:肇庆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肇庆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1月28日印发